適用條件在情勢變更原則分析
來源:天天期刊網(wǎng) 日期:2015-02-20 10:29:17
摘要:本文主要闡述了情勢變更原則的具體適用條件,為理論研究和司法實踐中的情勢變更原則適用提出了參考意見。本文認為,情勢變更原則的適用條件應當對以下方面綜合考慮:情勢變更之情勢,情勢變更的無法預見性及變更時間,當事人的可歸責性,繼續(xù)履行原合同的后果以及當事人對法院的請求。
關鍵詞:情勢變更原則,無法預見性,變更時間,適用條件
在我國制定《合同法》的過程中,學界對于應否在其中確立情勢變更原則表達了完全不同的意見,致使在*終頒布實施的《合同法》中,由于分歧過大的原因而刪除了有關情勢變更原則的規(guī)定。對于情勢變更原則的理論研究以及司法實踐并未因其在《合同法》中未通過而止步。在經(jīng)過學者不懈的理論驗證和司法過程中累積大量經(jīng)驗后,情勢變更原則*終在《合同法解釋(二)》第26條中得到明確規(guī)定。該司法解釋的出臺使得有關的情勢變更案件的判決有了成文的審判依據(jù)。遺憾的是,我國雖然在*高法院的司法解釋中確立了情勢變更原則,但是由于該規(guī)定是參照國外的相關法律設立的,法律移植過程的生硬使其在本土化過程中并不完善,本身存在值得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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