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CH法規(guī)增添新限制措施,嚴格管控日常消費品中鉛及鉛的化合物含量。
2015年4月23日,歐盟《官方公報》刊登歐盟委員會第2015/628號法規(guī),在REACH法規(guī)內增添新限制措施,涉及多種日常消費品的鉛及鉛化合物限制!
歐委會第2015/628號法規(guī)指出,反復接觸放入口中的含鉛或鉛化合物釋放出的鉛,會對神經發(fā)育產生不可逆轉的影響,兒童尤其敏感。因此,向公眾提供并可被兒童放入口中的含鉛及其化合物的物品,若其本身或部件的含鉛量(以金屬計)超過0.05%,就不得投放市場使用。
若能證明該物品或物品的可接觸部件鉛釋放率小于0.05 μg/g/h(無論是否有涂層),或涂層物品的涂層足以確保在物品正;蚝侠眍A見情況下,使用至少兩年而不超過此釋放率,該限制不適用。
物品或物品可接觸部件的長寬任何一邊小于5厘米,或具有相同大小的可拆除或突出部件,視為可被兒童放入口中,納入限制范圍!
由于涵蓋范圍廣,各種各類物品會被納入新規(guī)管控,但亦有多種物品獲得豁免,其中預期遷移水平較低的物品,如水晶玻璃、寶石和半寶石等可獲豁免(蓄意添加者除外)。另外,可能被兒童放進口中的鑰匙、鎖及樂器都獲得豁免!
新限制及豁免措施將修訂REACH 法規(guī)附件17第63項。第63項已規(guī)定首飾任何部件的含鉛量不得等于或超過重量的0.05%!
為使商品適應新的限值措施及處理仍未投放到市場的存貨,歐盟特設寬限期,限制措施不適用于2016年6月1日前首次投放到市場的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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