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全境無偏遠,日本沖繩縣屬于超區(qū),故我司不接此類快件!此渠道只接內置電池及普貨。發(fā)票與實際貨物要100%申報,不能虛報。
1.到東京、大阪:單件重量在35公斤起(含35公斤),或單件三邊長和在200CM起(含200CM)的貨物需加收收2元/公斤的附加費; 其他區(qū)域請在走貨前咨詢。
2.客戶交運非文件類快件必須提供通關發(fā)票, 如因客戶發(fā)票申報原因發(fā)生扣關或延誤,我司概不承擔相關責任及費用。
3.遺失快件賠償辦法參照申報價值,按照申報價值進行賠償,但*高賠償金額不超過:包裹大貨100USD/票,文件10USD金/票. 5.客戶自行對貨物做好包裝,如發(fā)生破損我司將不負責賠償。
5.物品為服裝類產(chǎn)品,發(fā)票必須做詳細,(如男裝要詳細品名為男裝上衣或男裝褲子等)。
6.禁寄物品:仿牌假牌物品、噴霧容器、酒精類液體、石棉、丁烷打火機、醫(yī)療廢品、毒性物品、腐蝕物品、假鈔、藥品、干冰、易燃易爆品、淫穢物品、超過標準的磁性物品、氧化物和有機過氧化物、武器彈藥、溶解性油漆涂料、和其他當?shù)胤山灌]寄的物品。
7.請在事發(fā)之日起10天內向我司反映并出具書面索賠函,否則不予受理。同時我們不承擔國際快件因航班延誤或航班艙位問題所導致的一切責任及費用。
8.稅金:預付關稅(清關手續(xù)費人民幣150元/票),關稅預付為貨物申報價值的20%,報價不包含目的地稅金,稅金實報實銷,若收件方拒付將自動轉為由寄件方支付,寄件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
聲明
1.貨物與發(fā)票申報相符,無海關禁止進出口的違禁品,如因申報不符等原因導致的相關費用以及法律責任,由發(fā)件人自行承擔。
2.發(fā)票申報的內容屬實,無虛報或者低報行為,如因申報不符等原因導致清關延誤或者退回的費用及相關責任,由發(fā)件人自行承擔。
3.發(fā)票申報,需品名正確,并提供相應品名的海關編碼,如不提供,則視為委托我司代報,如果因此需產(chǎn)生的貨件海關扣件延誤損毀費用相關責任,由發(fā)件人自行承擔。
4.一旦發(fā)生交易,即表示交貨公司已詳細閱讀過,同時充分理解各條款所表述的含義,并同意接受各條款的約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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