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取得火車票、飛機票等咋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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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取得火車票、飛機票等咋抵扣?
*威解答來了!
4月1日起,增值稅改革再發(fā)力,在將制造業(yè)等行業(yè)百分之十六增值稅稅率降至百分之十六、交通運輸和建筑等行業(yè)百分之十增值稅稅率降至百分之九的基礎上,進一步擴大進項稅抵扣范圍,將國內(nèi)旅客運輸服務納入其中。也就是說,4月1日起,納稅人取得的火車票、飛機票、汽車票等客票也可以作為增值稅進項稅抵扣憑證了。
那么,可以作為進項稅抵扣憑證的有哪些?進項稅額又如何計算?12366納稅服務熱線近日就相關問題作了解答。
1.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國內(nèi)旅客運輸服務,能否抵扣進項稅額?
答:可以。自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國內(nèi)旅客運輸服務,其進項稅額允許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2.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國際旅客運輸服務,能否抵扣進項稅額?
答:不能。納稅人提供國際旅客運輸服務,適用增值稅零稅率或免稅政策。相應地,購買國際旅客運輸服務不能抵扣進項稅額。
3.是否只有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客票,才能作為進項稅抵扣憑證?
答:是的。按照《財政部稅務總局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的規(guī)定,目前暫允許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鐵路車票、公路和水路等其他客票,作為進項稅抵扣憑證。
4.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國內(nèi)旅客運輸服務,可以作為進項稅額抵扣的憑證有哪些種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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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國內(nèi)旅客運輸服務,可以作為進項稅額抵扣的憑證有: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增值稅電子普通發(fā)票,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鐵路車票以及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
5.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國內(nèi)旅客運輸服務取得增值稅電子普通發(fā)票的,如何計算進項稅額?
答: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國內(nèi)旅客運輸服務取得增值稅電子普通發(fā)票的,進項稅額為發(fā)票上注明的稅額。
6.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國內(nèi)旅客運輸服務取得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的,如何計算進項稅額?
答:取得注明旅客身份 |